首页 资讯 正文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体育正文 198 0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(lǐpéng)

为(wèi)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七(qī)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(huódòng)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(jiāotōngānquán)教育视频,向(xiàng)学生们展示了(le)16岁(suì)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(diàndòng)车的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(guīdìng),并从(cóng)生理和心理角度(jiǎodù)阐述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急反应能力、对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问答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知识向学生提问,学生们(men)踊跃参与,积极抢答(qiǎngdá)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(tóukuī)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(shìgù)伤害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热烈欢迎。学校老师(lǎoshī)表示,交警的宣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让学生(xuéshēng)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(zhīshí)。学生们也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遵守(zūnshǒu)交通法规,未满16周岁绝不(juébù)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(jiāojǐng)七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监管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(zérèn),不要(búyào)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,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(nánfāng)谈交通)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